活用财富传承工具 实现基业长青

基因延续和传承,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最大动力。创富者们总希望将自己辛苦打拚的事业世代传承下去。之前我们探讨了财富传承应该传给谁,传多少及传什麽,这次聊一聊传承的最好时机和传承方式。

在某些创富者的眼中,什麽时候传承并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因为财富早晚也是给孩子的,尤其是独生子女的家庭。其实不然,我们来看一则案例:王女士是一位成功企业家,5年前女儿结婚时赠送了女儿一套价值2000万元的房产和3000万元的现金。婚後小夫妻感情甜蜜,为了离女婿上班的地方近一些,女儿和女婿瞒着王女士卖掉了婚房又在女婿公司附近买了一套。後来女婿创业,女儿也将王女士赠予的大部分现金投入到丈夫的公司支持,後来由於公司经营不善,女儿女婿也经常因为事业及家庭的各种问题争吵不休。女婿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那麽假如离婚,王女士的女儿能拿回房产和现金吗?

在现实中很难。第一,王女士没有与女儿签署任何的赠予协议,也没有书面说明财产只是给女儿的,与配偶无关;第二,即使可以证明房产与现金都是给女儿的婚前财产,但是房子已经卖掉又买了其他房产,现金也变成了女婿的公司股权,也就是婚後的财产已经发生混同,原本的房产和现金都已转换成了其他形式的财产,很难证明是女儿的个人财产了。

那麽,如果在子女婚前就做好传承,房子丶现金丶股份都过户到孩子的名下会怎样呢?很可能发生像我们之前分享的海翔药业传承案例一样,创始人把全部股权转移给儿子,儿子在面临困境时又出售所持股权而创始人不知情的情况。

三权分立 多代受益

既然早给晚给都有风险,那麽怎样规避这些风险呢?「创一代」别忘了,财产是有所有权丶控制权和受益权的,我们可以综合运用一些财富工具,做到「既给又不给」。

通过前面的案例我们已经清楚了解,如果是赠予,那麽只要将资产转移给後代,就是他们的财产了,所有权丶控制权丶受益权全部转移。那麽,如何做到「既给又不给」呢?其实就是把财产的所有权丶控制权及受益权三权分立。通常可以做到三权分立功能的财富传承工具主要有大额保单和家族信托。

比如前面提到的王女士,3000万元现金如不是直接赠予女儿,而是以自己的名义买一份大额储蓄险,持有人是自己,受保人是女儿,受益人可以是自己或女儿的下一代。这样财产控制权在自己手上,受益权却属於女儿和第三代,女儿每年领取一定金额的生活费,即使离婚财产也不会外流。假如王女士想传承,还可以把整张保单转让给女儿,由女儿既做持有人又做受保人,领取终身的现金流;等女儿年长,可再把整张保单转让她的下一代,第三代享受终身的现金流,真正做到富传三代,并有机会减省遗产税。

王女士赠送给女儿的房产和刚刚提到的保单都可以放入家族信托,信托享有财产的所有权,王女士有控制权,女儿和第三代享有受益权。这样不仅可以保障全部赠予财产都是女儿的婚前财产,女婿在结婚後可以加入信托受益人名单,一旦离婚,女婿只需要从信托受益人中除名便可,不会分到女儿的信托财产,更不会影响王女士奋斗大半生积累下来的家业。

财富传承需要高超的人生智慧与超强的前瞻性和预见性,需要运用多种财富工具和法律手段。如你遇到这方面的问题或者正在考虑安排传承,建议你寻求专业人士协助,实现基业长青,家族兴旺。

(原文刊登於2022年8月6日 信报<保险解码>活用财富传承工具 实现基业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