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上兩個星期有關一宗醫療賠償的爭議,今次說說在索償醫保過程中,如果投保人不幸離世,賠償金是否一定要經遺產承辦。
事緣一名買了高端醫療保險的女士,不幸患上癌症,在種種原因影響下,該保險公司理賠速度不理想,令事主家人要借錢先支付巨額醫療費。雖然賠償最後獲批超過200萬元,可惜事主未等到賠償金便離世。由於並非人壽保險,所以賠償金要透過遺產承辦才能取得,而遺產承辦一般也須花數個月時間處理,這意味着賠償金要很久才到手,影響到事主家人償還醫療巨債的時間,更甚者增加利息支出。
事實上,醫療保險與人壽保險不同,其賠償金只能支付予保單持有人,而非受保人和受益人。一般情況下,保單持有人和受保人是同一人,當持有人兼受保人在治療過程中不治,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按例一定要經遺產承辦。
小額賠償可特別處理
筆者早前曾遇過類似情況,一位失聯多時的友人替母親處理住院賠償,友人經同事購買醫療保險,可惜該同事處理賠償期間也不幸患上腦癌入院。由於時值疫情高峰期,保險公司很多部門員工也在家工作,兼有部分文件由同事保管,同事卻因腦部手術影響記憶力和溝通能力,在種種情況結合下窒礙賠償速度。最後友人母親不幸離世,朋友求助無門,迫不得已找筆者幫手,幸而最後也成功索償。
其實如果賠償金額細,例如3萬元以下,部分保險公司是可以特別處理,只要領取賠償金的人是保單持有人直系親屬,領取時簽下一份聲明書,確認領取賠償金後,日後倘有賠償爭議也不會追究保險公司。事關這是非常規做法,為免有其他親屬同時有意領取賠償金,保險公司在保障遺產繼承人的利益下有如此要求,也無可厚非,但這做法僅限金額細的賠償,其他的還是要依正規例,透過遺產承辦處理。
如果真的想避免賠償金落入遺產承辦,持有人可以於在生時把保單轉給一位有可保利益的親屬,但要留意,通常持有人作此舉動,都是病危之時,病人能否在神志清醒下做此決定呢?
及早轉保單持有人
筆者在疫情間便有一個個案,當時投保人已陷入半昏迷狀態,根本無法簽署,如果要轉移保單,便需要由醫生進行一系列的智能測驗,以確保病人在清醒狀態下作此決定。公立醫院醫生必定不會做這些測驗,而私家醫生願意做,投保人也不一定能通過測驗,所以轉移保單應及早在清醒之下進行。
此外,投保人亦要訂立遺囑,做好遺產分配,例如特別指明保險賠償金由誰領取,只要指示準確,便能縮短處理時間。若然遺囑受益人多,指示又複雜,便會拖慢遺產承辦進度。
買人壽或危疾完善保障
像文首提及的苦主,如果想盡快獲得賠償金還清欠債,投保人除了買醫療保險外,亦可以買危疾或人壽,只要文件齊備,受益人便可快速地獲一筆過賠償,解決事主家人的財務困境。其實每一種保險都有其功用,投保人不應以為買了高端醫療保險,便不用再買危疾或人壽。
另外,大家買保險不應只着重價錢,還要考慮產品的保障範圍、條款細節,以及保險公司的服務質素及口碑,當然還要選擇一個盡責的保險中介人。當大家做好保障後,不幸患病時,便可以專心休養,毋須再為財務擔憂。
(原文刊登於2022年10月29日 信報<保險解碼>《投保人離世 醫保賠償金變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