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网上疯传一张某保险公司的演讲简报,主题是「送每位家人一份独立礼物」,但显示的关系图,除了太太及两名女儿外,还有「女朋友」及其子女,图中还附有各人的人寿保险保额和年龄。
该图一出,除在华人地区疯传外,还引起监管机构关注和网民热议。笔者整理了留言区的议题包括:
- 客户太贪新忘旧了,还很重男轻女;
- 可以为非婚生子女投保吗?
- 可以为女朋友投保吗?
- 女朋友保额竟比太太高?
- 保险以外的财产如何分配?
确立可保利益关系
当然这关系图涉及道德问题,在一夫一妻制的社会下,社会很难接受「包二奶」,二来在保险角度也有争议,保单持有人丶受保人及受益人都必须有可保关系,「二奶」又是否有可保利益关系呢?笔者当然不敢苟同婚外情,但可以谈谈「可保利益」关系,事关这议题可以伸延至另一个范畴:未婚情侣或同居伴侣能否成为保单受益人呢?
所谓可保利益,是受保人和保单持有人或受益人需有可保关系,即任何一方患病丶受伤或死亡,对另一方会构成情感或财务上的损失。这是为防止有人动歪念,谋财害命来骗取保险赔偿。所以一般来说,直系亲属如父母丶18岁以下子女丶配偶等,监护人都有可保利益关系,而债权人与债务人也是。
反而爷孙丶兄弟姊妹丶已成年子女等,则未必每一间保险公司都会承认可保利益关系,有时或需要向保险公司解释,例如受保人是单身,父母亦已身故,由爷爷或兄弟姊妹做保单持有人或受益人,也就顺理成章。
至於情侣丶未婚夫妻丶同居伴侣等关系,由於没有法律的认可关系,早年投保时,很多保险公司也不会承认有可保利益,所以早年的保单是难以作为保单持有人或受益人。
提供共同生活证明
可是随着时代改变,社会上多了人选择不婚,只同居生活,虽然没有一纸婚书,但双方的生活犹如夫妻一样,所以现时多了保险公司接受未婚情侣有可保利益关系,可能只需要提供额外的资料,例如银行月结单的每月过数纪录,证明一方获定期供养,又或是有共同的住址证明,符合到可保权益基础概念下,保险公司也有机会批核。
当然,每间公司在这方面的做法也有不同,故投保前最好问清楚理财顾问才行动。
假如投保真的不获保险公司批核,有些做法是投保时不填写任何受益人,如此赔偿金便会落入遗产承办,只要投保人在遗嘱上清楚写明将赔偿金给予未婚伴侣便可。又或是保单批核之後,再转换受益人或保单持有人亦可。
大家可以看到,保险公司在枇核保单时,也有严格的准则,并非任何人也可以为其他人投保。能够为家人或挚爱买到保险,绝对是一种福份。
(原文刊登於2022年11月12日 信报<保险解码>《未婚伴侣可作保单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