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分享了人寿保单如何起到资产保护作用,关键是保单必须有寿险成份,以及受保人与受益人必须是配偶或子女关系,但亦有例外的情况,今次再为大家讲解。
很多保单的受益人不止一个,有机会是子女加父母,假如保单持有人破产,这种众数受益人的保单会否被强行退保,套现保单现金价值用来还债呢?
受益人多或须局部退保
由於《已婚者地位条例》第13条只保障配偶及子女的保单权益,父母部分则不受保障,所以保单有机会按受益人比例而进行局部退保。例如,A君保单受益人有太太丶儿子及母亲,受益人比例分别是40%丶30%及30%,此情况下,保单中给予母亲30%部分是不受破产保障,有机会要局部退保。不过,每张保单条款不同,保险公司的行政措施亦有异,实际操作有机会按情况作个别安排。
其实,A君在投保时,可考虑分3张保单,每张保单只写一个独立受益人,如此一来,便可确保太太及儿子的保障,不会因为破产而受到影响。
另有一种可能性是,保单受益人虽然是受保人的配偶或子女,可是保费尚未缴完,破产後保单会否受影响?此例子之下,破产管理署不会接收这保单,保单仍然有效,不过,因为破产者不可以缴付保费,需要找第三者代缴,否则保单在断供之後亦会自动失效。
如果保单涉及意图欺诈债权人的行为,破产管理处仍有权充公保单。最常见是在破产前不久为配偶或子女投保一份新保单,很容易令人联想到,投保人目的就是逃避责任,尤其是当受保人本身已有足够保障,但仍要额外购买一份巨额保单,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此外,在破产前把现有保单转受益人,又或是把保单主权人地位转移给他人,由他人代持保单,都有机会被视作意图欺诈债权人。
宜及早规划资产防护网
之前曾说过,破产前的资产转移,追溯期可长达5年。还是那一句,若然想为资产做防护网,应愈早规划愈好。将保单转移给谁,受保人及受益人是谁,都要一早计划,当财务出现问题才处理便太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