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龙尾村碎尸案震惊全城,大家都惊讶世上竟有如此冷血的凶手。现在坊间流传,疑凶其中一个谋财害命的原因,是觊觎死者蔡天凤的巨额财产。
今次案件其中一个讨论焦点,是蔡天凤的遗产分配问题。根据香港法例,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假如配偶健在兼有子女,配偶会继承死者家具丶衣服丶饰物丶汽车等个人物品,以及财产的50万元,馀下的资产,一半会再分给配偶,另一半则平分给子女。换言之,配偶分得的遗产是最多。
未成年子女 遗产由监护人接管
由於有传蔡天凤未有与现任丈夫注册结婚,如果属实,在没有法定配偶只有子女下,不论父母是否健在,遗产会由4名子女瓜分,子女获分配的遗产便大增,但因为蔡天凤子女尚未成年,子女的父亲便可以用监护人的身份接管遗产,即使监护人在子女成年前将遗产用尽,子女长大後也难以追究。
想避免监护人滥用遗产的情况,当然可以成立信托,由信托受托人按指示把遗产分配予受益人,或是利用人寿保单的「信托式」赔偿功能。笔者早前在本栏〈「欣宜式」的人寿保险〉提及现今人寿保单加设了不少信托功能,包括分期支付丶部分分期支付丶通胀递增,以及指定领取日期选项。像蔡天凤的个案,她若在保单中指定子女在成年独立後才可领取身故赔偿,其他人便无法动用属於子女的赔偿金。
其实这个案件也可引申到再婚重组新家庭的议题,假如夫妇二人都是再婚,之前也各有孩子,一旦其中一方离世,现任配偶会继承大部分遗产,若然子女未够18岁,配偶更能够以监护人身份,100%接管遗产。
寿险「信托式」赔偿功能
将心比己,一般父母都会偏心自己的亲生子女。配偶在领取遗产後,会否愿意把财产分给没有血缘关系的子女呢?若然配偶真有私心,遗产只用於亲生子女上,变相先人亲生子女,反而有机会领取不到一分一毫,这又是否大家想看见的呢?
然而,透过人寿保险的「信托式」赔偿功能,可以指定亲生子女为受益人,并要在年满18岁後才领取赔偿金。如果考虑到子女的生活费问题,可先作出部分支付功能,例如每月领取1万元,直至子女成年後再领取馀下的赔偿金,这样便可解决配偶独占遗产的问题,又能确保亲生子女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最重要是,这功能费用全免,毋须支付昂贵的信托成立费及管理费,便可享受到「信托式」的财富传承。大家在计划财富传承时,可考虑多加善用。
(原文刊登於2023年3月11日 信报<保险解码>《再婚家庭遗产分配问题》)